引才支持类政策
1.甬江人才工程
▶政策对象:契合宁波产业导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对入选科技创新的人才和团队分别给予 100 万元项目资助、500 - 2000 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人才和团队分别给予 50 万元项目资助、100 - 500 万元项目资助;对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2.企业赴外招聘补贴
▶政策对象: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参加市本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组织或承办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按照省外长三角地区 1000 元/次、长三角以外地区 2000 元/次给予补贴。
科创支持类政策
1.院士工作站(科创中心)资助
▶政策对象:已批准建立的宁波市院士工作站和院士科技创新中心。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对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30 万元建设补助经费;对院士工作站(科创中心)验收考核合格后3 年内,对当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每年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绩效补助经费。
生活安居类政策
1.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
▶政策对象:在宁波工作或灵活就业的硕士、博士。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对2022 年 7 月 25 日以后新引进的 35 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且无房的,给予 3 万元生活补助,其中,对世界排名前 100 高校的硕士毕业生,给予 8 万元生活补助;
对2022 年 7 月 25 日以后新引进的 40 周岁以下世界排名前 200 高校博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且无房的,给予 10 万元生活补助。
2.基础人才购房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10 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宁波工作或灵活就业的基础人才。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2022 年 7 月 25 日起,毕业 10 年内的基础人才,引进后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后,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 8 万元购房补贴。
3.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政策对象:在宁波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须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工作,经人才分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对2022 年 7 月 25 日起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自引进之月起 3 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总额20%,最高 60 万元、40 万元、25 万元、20 万元的购房补贴。
4. 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
(顶尖人才科技项目)
▶政策对象: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极高行业公认度和国际影响力,并入选市顶尖人才科技项目的人才。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对获得顶尖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全职创新创业或本市自主培养顶尖人才,可享受累计最高800 万元安家补助(奖励)。
暖心服务类政策
1.交通出行服务
▶政策对象:《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的A、B、C 类专家,及博士等高级人才。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等专家在市内机场乘坐国内航班和高铁,每年可享受一定次数的机场贵宾通道和高铁绿色通道服务,其中顶尖人才不受次数限制。
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
2.健康医疗保障
▶政策对象:《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的A、B、C 类专家。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顶尖人才享受市属重点医疗保健对象待遇,配备一名保健医生;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市属医疗保健对象待遇,享受宁波市定点三级甲等医院优先安排、专家提前预约等服务。
3.休闲旅游
▶政策对象:《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的A、B、C 类专家。
▶申报时间:常态受理。
▶政策内容: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专家免费享受指定的体育场馆健身锻炼、景区景点游览服务;可免费参加市级组织的疗休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