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事调解典型案例集锦(八)

2024-08-28


欲加之责,何患买家无由?

敦促履约,速助卖家解忧。

案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纠纷

申请人:宁波某公司

被申请人:波兰某公司

调解机构:宁波调解中心

调解员:张雨田

基本案情:2023年4月,宁波调解中心接到宁波一家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的求助:波兰的一家公司(以下简称波兰公司)在与宁波公司的合同中订购了包括喷水垫子、喷水独角兽喷水恐龙在内的三种产品,采用的交易方式为FOB。此笔交易中,双方约定的是尾期验货达到AQL标准即可出货。但在实际情况中,波兰公司无故要求宁波公司再增加两次(总计三次)尾期验货,最终结果全部达到AQL标准。现波兰公司要求取消喷水独角兽的订单,且因这两次增加的检验延误了船期,波兰公司要求宁波公司改走铁路运输并承担90%的运输费用;同时,波兰公司要求将付款条件修改收到货后90内支付剩余的90%货款,如果不同意,波兰公司将选择取消全部订单。双方协商多轮仍未有一致方案,无奈之下,宁波公司向宁波调解中心进行求助。

敦促过程:宁波调解中心收到调解申请后,向宁波公司进一步了解更为详细的案件情况,核实证据材料,查看合同订单,研阅双方往来邮件,于4月19日以中国贸促会宁波调解中心的名义向波兰公司发函,问询有关此事的具体事实和情况,并希望波兰公司能够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契约精神。若宁波公司打算穷尽一切合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究波兰公司的责任,这也将对波兰公司在其他宁波供应商间产生不良影响、得不偿失。

敦促结果:波兰公司在收到敦促函后,一改以往消极沟通态度,积极主动地就付款条件、运费承担等问题与宁波公司进行协商,打破了持续近1个月的僵局。四月底,宁波公司顺利安排出运,双方约定出货后75天付款。此外,宁波公司购买了中信保,对于货款回收方面又多了重保障。

案件评析:宁波公司与波兰公司的矛盾能够成功解决,是由多重有利因素共同促成的:其一,宁波公司能够及时处理该案件,没被动或拖延应对此事;其二,宁波公司和波兰公司并未完全撕破脸面,双方一直保有沟通、联系,只不过在此过程中缺少有效助推;其三,宁波调解中心的发函发挥了积极效果,向波兰公司施加了压力,波兰公司较为重视自己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不得不慎重考虑自己的违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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