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匠”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2024-09-19

序号

       

填写内容

1

当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党委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荣誉等情况。

(时间、颁发单位及荣誉名称)

2

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技能荣誉,入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人才培养项目等情况。

(时间、颁发单位及荣誉名称)

3

参与企业重大技术革新攻关项目,解决本行业关键技术难题,掌握绝技绝活,创新先进操作法等技术技能成果情况。

(时间、认定单位及项目名称)

4

获得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以及获授权国家或国际发明、软著等知识产权情况。

(时间、认定单位及项目名称)

5

在正式刊号期刊发表本职业专业论文,参与编写正式出版教材,参与编写国家、行业“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等情况。

(时间、公布单位及项目名称)

6

本人在县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情况。

(时间、颁发单位及称号)

7

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情况。

(时间、认定单位)

8

培养选手在县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以及承担县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指导专家、裁判工作等情况。

(时间、单位及项目名称)

9

年,带徒传技培养技能人才并签署培养协议情况。

(时间、师徒协议及职业技能等级)

10

开展技能推广交流,在省内为社会提供技能服务情况。

(时间、组织单位)

11

开展校企合作,企业人员兼任院校技能导师、客座教师等情况。

(时间、聘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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